香槟湖小学控烟工作制度
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规、规章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
一、成立学校控烟领导小组
组长:王晴薇
副组长:黄宏亮、郭玉娟、杨雪芬
成员:邵亚娟、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
学校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部,由杨雪芬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控烟工作有关规定
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学校的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
3、各科室和年级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5、学校大门口、教学楼、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
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
课程部负责我校学生的控烟宣传教育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后勤部负责学校办公楼、门卫室及所有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及禁烟标志牌的安装。
三、控烟工作的巡视、检查和监督
1、学校控烟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均为学校控烟劝阻员。
2、控烟劝阻员不定期对校园控烟工作进行巡视,发现校外人员吸烟及时进行劝阻,发现本校人员吸烟一次劝阻、二次警告、三次以上每次罚款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