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地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应与学生共同商量,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
六、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班主任和家长要教育学生不提前到校(在校外用午餐的学生,中午安全及食品卫生安全由家长负责),如有违反,发生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学生到校后不得随意出校门。
七、家长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尤其是交通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不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得骑自行车,如有违反,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接送学生的家长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准时接送孩子,同时注意不将接送车辆停放在校门口,应将车辆在校门两侧停放整齐。
八、学生的校外安全由家长负责,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校内安全工作。
九、学生要听
十、学生应遵守安全制度,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十一、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十二、学生如在校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班主任、家长、学生都要签名,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学年我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学生:
本学年我将督促子女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家长:
本学年我将自觉履行“安全责任书”的职责。
班主任:
学校(盖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