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
2、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或死亡1人及以上。
(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报告。
(3)内容:
①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③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④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
⑤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医疗机构救治患者。
(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
(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
(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
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
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传染性疾病防控预案
学校是传染病易感人群集中的场所,也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提高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治措施
1、校长作为学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相关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保证每周20分钟的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教室、专用教室等场所保持室内通风换气,按规定定期消毒。
6、加强学生体质锻炼,增强抵抗力。
二、处置程序
1、在校学生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
3、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
4、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5、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7、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三、要求
1、师生树立科学防控观,不得散布不利言论。
2、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师生在校外出现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